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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與靈性成長

[作者] 約翰-布列特
[中譯]良稹
Merit and Spiritual Growth
by Bhikkhu Bodhi

原文版權所有 ©   1994  佛教出版社,堪地,斯裏蘭卡。免費發行。本文允許在任何媒體再版、重排、重印、印發。然而,作者希望任何再版與分發以對公衆免費與無限制的形式進行,譯文與轉載也要求表明作者原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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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德的行持,是佛教修證當中一項最重要的基本元素。其種種形式之總和,爲實修佛教提供了一個概要; 這表明佛教不是一個思想系統,而是一套完整的生活方式。佛教的流行觀念常常把福德作爲世俗福佑——健康、財富、長壽、美貌、友誼——的生産源泉來強調。其結果是,福德行持被理解爲一種經濟投資、一項以滿足參與者的世俗欲望爲回報的宗教性風險貿易。雖然這種觀念無疑包含著某些真實成分,但它的普及化已趨向於掩蓋福德在佛教修持中那個更重要的功能。從正確的角度看,福德乃是使精神生活達到和諧完整的基本要素、是自我修養的手段、是禪修進步不可或缺的基石。
        “福德儲備”的積累,是證得佛教精神修持之一切果報的主要資糧,從即時即地的樂住之境,到來世投生善趣,從禪定進展的初階,到聖道四果的證得。福德的至上果報,即等同於佛教禪修的最高成就——那就是,輪回枷鎖的解脫與涅槃的實現,涅槃即是那超越了無實質之現象世界的非緣起態。僅僅堆積福德,本身固然不足以保證該目標的成就。福德只是資糧的一種,它必須借助另一種資糧的平衡,才有可能突破結縛達到終極自由。這另一種資糧就是智[ρana] ,即透過直覺智眼對生存基本真相的洞見。
        福德與智共同構成了行者追求解脫所必備的兩組資糧,它們分別稱爲福德資糧[puρρasambhara]與智資糧[ρanasambhara]。每一種資糧對梵行成就各有其獨特的貢獻。福德資糧有助於輪回軌跡的進步: 它帶來的是,良好的重生、善知識指點修行的值遇、靈性成長的機會、尊貴素質在個性中的湧現、以及高等成就所需之靈性根器的成熟。智資糧則帶來斬斷輪回生存結縛的直接必要因素: 真相的洞見、覺悟、對諸現象本質如實無偏的全知。
        兩組資糧之任一,在獨立運作時不足以證得目標; 單獨追求其一,則導致歧趨、片面的發展,偏離佛陀教導的解脫直道。無智之福德引生愉快的果報與喜樂的重生,但不可能超越世俗秩序,進入出世之道。無福德因緣之智,則退化爲乾癟的主智論、純博學與學術化,無力擔負起把握非思考所及之實相的任務。不過,這兩套資糧在精神生活中共同運作時即獲得功效,把行者推向高等成就。當這兩者相互補充、相互琢磨、相互完善時,即是在經歷一個漸進的相互淨化過程,在達到頂峰之際具足解脫者的兩項稟賦——明察的智慧與無瑕的操行,以佛陀的話來說,爲“天神與人類中之最勝者” [明行悉具足,天人中最勝]
        不過,福德與智雖然地位協調,從靈性進展的角度來看,當以福德居先。原因是,內在成長過程之中,福德的效力先行。如果說,智爲解脫果報之花,信[saddha]是令那朵花從中生顯之種,那麽福德就是土壤、水分、肥料的總合——也就是每一個生長階段不可或缺的養分。福德爲智鋪平道路,它在佛教修練系統內的地位,從智當中得到肯定。
        之所以有此種次第結構,原因與佛教的實修親證[noetic realization]之說密切相關。從佛教角度來看,對靈性真相的全知,不是一個單單理性上作思考的問題,而是一個存在上作實踐的問題。那就是說,它要求用我們自己的整個存在,去把握所求的真諦,並且內向地應用此真諦,其方式之完全徹底,使得我們自身的存在,轉化爲我們立足之真諦的反射與流露。換句話說,在修道的背景之下,真相的領悟,遠非是一項零散知識的累積工作,那些知識對公衆開放、與主體無關; 反之,它是一個至深真相的揭示過程,這個真相直接關乎我們的自身與世界;
它是一個把昇起的領悟,融會到內在生活整個復合體的過程。故此,我們以“實踐”、“實現”等語匯,提示這個親證過程所蘊涵的踐行性背景。
        爲了在精神修持的每一個特定階段以此等徹底的方式把握真相,我們的內在主調必須被提昇到一定的高度,使之適合於接受真諦的某些新揭示。智慧與品德,雖不等同,至少平行,在多數情形下,兩者的成熟也具有某種微妙的平衡比例。我們只可能把握我們適於把握的,而這種適合性主要取決於品德。對真相的實踐性全知[existential comprehension],因此就成了一個內在價值、值得性、或者說福德的問題。使這種內在值得性生效的方式,即是透過福德的行持,不僅指外在的作爲,而且還必須得到正確的態度與心性的支持。這是因爲,對靈性秩序之真相的全知能力,總是與福德積累的儲備與質量成比例。福德越多、越精細,悟性的容量也就越廣、越深。這個原理不僅適用於通往圓滿果證之每一進階的成熟,也以特別的力量作用於終極真相的把握。
        終極真相,在佛陀的教導之中即爲涅槃,或者說是非造作元素[asankhata dhatu]; 終極真相的實現,即是涅槃的實現。涅槃是清淨的圓滿成就: 一切貪愛的摧毀、一切執取的斷滅、每一個自我肯定之沖動的廢除。趨向涅槃的最後沖刺,屬於智慧的職能,因爲單有智慧一項,足以擔當起全知一切造作現象之無常、苦、非我本質,藉由厭離、洞見非造作的任務,只有非造作才可能永遠滅苦。不過,爲了得此洞見,我們的內心必須淨化到相應於欲把握之真相的純度,這就要求首先排除一切阻礙高等光明與智能顯現的因素。涅槃乃是離貪離垢的徹底清淨,它的全知只有我們自己的內心確立起相應的清淨才有可能。這是因爲,只有清淨之心才能夠穿透無明與雜染的迷霧,明辨涅槃的無垢清淨,安住於超越了現象行進之動亂的絕對獨立。
        我們的內在得此淨化,乃是福德的作爲。是福德在內心搜索粗相雜染、松懈不善根性的緊攫、增強引生善巧與增益之心態的力量。以其累積的功力,爲智慧最終洞見非造作提供了基礎。可以說,它是智慧從世俗層次上昇到出世層次的燃料。正如昇月火箭在初級諸階段獲得的沖力使它在最後階段得以突破地心引力,駛向月球,同樣地,是福德賦予禪修生活那股向前的沖力,推動慧根突破世俗秩序的引力,洞穿出世真相。
        古代的佛教注疏者們從語源學角度把福德[puρρa] 定義爲“洗滌與淨化心流者” 時[santanam punati visodheti],便著重指出了福德這個前行性的洗滌功能。福德的洗滌效力,發生於一個複雜的過程,其中涉及作者、淨化目標與操作模式。淨化的作者乃是心本身,作爲業力的來源與基質,它起著造作、構成的作用。如前所見,福德業即爲善巧業,而業終究歸結爲動機。因此,究其根本,福德業乃是由動機構成,是一種意志的造作,該意志歸屬一個端正的秩序[puρρabhisankhara福行]。既然動機是心理活動,細審之下,這就意味著福德也是心理活動。以行爲模式爲載體,其核心乃是某個意念的動作,心藉此集結起它的組件,求達某個選定的目的。
        這個發現警示我們,不要把佛教對福德修持的重視,誤解爲盲目服從戒規與儀軌的要求。從佛教觀點來看,任何福德業背後的主要工具乃是心。該事件本身,在其身或語的維度上,主要作用是表達相應的意識狀態[心所],若非對福德業之本質與意義具有敏銳的覺知,光憑外在的動作,並無洗滌價值。即便帶著求取福德之見,遵守操行戒律、舉行儀式禮拜,這些造作的精神力量,也並非來自它們本身有什麽神聖內涵,而是來自它們能夠有效地引導心理活動的續流朝著於靈性有益的方向發展。它們所起的功能,實際上是作爲引生善巧意識態的技能手段或者說方便設置。
        機械地服從戒律規則,不予質疑地循照既定儀軌行使宗教職責,從佛教的觀點看,遠非是救贖之道,實際上反構成障礙。它們正是第三種結縛[samyojana]        ——“戒禁取”[silabbataparamasa]的範例,是這些結縛把衆生綁束於緣起之輪,我們必須斷除它們才能夠最終進入解脫道。即使在受戒與頂禮等相對外在的福德業形式當中,念住與警覺也是必要的; 兩者對禪定與學法等主要爲內在的福德業形式,則更有必要。
        福德的淨化對象也是心。只不過此處的考慮角度,非是從它作爲業的造作來源的當下性,而是從它作爲心續流[cittasantana]的連續性。這是因爲,從時序角度來看,心因其變化活動,並無可認同爲我的穩定實體,而是由分列的思維動作構成、相互間由因果關係的精確法律串聯起來的一個續流系列。每一個思維單元一閃而現,持續極爲短暫的刹那,接著消失,把它記錄的印象存儲交給下一單元。每一個系列成員對整個系列的全部內容,加上它自己的新近修改,起著承接、保存、傳遞的作用,因此整個系列爲其中每個成員的基礎。從那裏,該系列維持著某種一致性,給分立的思維刹那的流動賦予一種連續性,盡管它的構成具間斷性。
        根據佛教,這種思維的序流無始以來一直在繼續著。爲無明與渴求所推動,從一生到一生,它一時以某種形式、一時又以別種形式出現。埋藏在心續流內部、貫穿於整個無始旅程之中的,是一群特別致苦的破壞性的心理力量,稱爲“雜染”[kilesas]。這當中最主要者爲貪、嗔、癡三種非善巧根性; 從三者出發,湧現出諸如驕傲、成見、自私、嫉妒、昏睡、掉舉等該組的其餘成員。未被激發時,這些雜染作爲“隨眠” [anusaya]即潛在傾向,沈眠在心續流的底部。但是,當它們藉著外在感官刺激的沖力,或者自發的潛在增長,獲得足夠力量時,便以“纏” [pariyutthana偏執]的形式上昇到意識的表面。這些“纏”以它們的毒流污染著心,並且反作用於意識深層,強化著心續流底部的根性。假若繼續聚集更大的沖力,這些雜染有可能達到更危險的“違犯” [vitikkama]階段,那時它們就爆發成違犯道德基本原則、導致痛苦果報的身體或語言行動[業]。
        所謂福德“清除與淨化心續流”,是指它具有遏制雜染潮昇的力量,雜染威脅著把心沖向違犯業的危險深淵。只有智慧——聖道的出世智慧——才能夠消滅潛伏層次的諸雜染,這是欲斷有生之結縛、證得解脫所必須的。不過,福德的修持對緩解雜染的纏力、爲智慧准備解脫的立足地,可以作莫大的貢獻。智慧只可能作用於清淨之心,而福德的積累使心淨化,爲智慧提供了助緣。
        當心被允許無拘無束地隨其沖動奔流時,它將如一條湍急的河流,把底部積泊的污垢——貪、嗔、癡及其衍生雜染——攪至表面即活躍的意識層次。假若耽溺其中,給這些雜染以進一步發展的餘地,它們將使善的潛力枯萎、使覺知之光晦暗、使慧根被扼制,直至所餘無幾。福德業的行持,可作爲抵制雜染態的昇起、代之以善巧態的手段,藉此把心續流淨化到一定程度,爲智慧滅棄雜染提供必要的力量儲備。
        福德對淨化心續流的有效性,以其與若干心理法則的一致性爲依據。這些法則共同構成了使整個佛教精神修持具有效力的沈默的基石,下文僅作簡述。
        第一法則: 某一時刻只能發生一種意識狀態; 這條法則看似平常,它與其它法則共同作用時引生重要的後果。第二法則: 帶著相反倫理素質的心態不可能共存。第三法則: 意識態的一切因素——感受、認知、意志、以及包括在“心理造作蘊”[行蘊]之中的其餘狀態——必然帶有等同於該意識態本身的倫理素質。
        一個業力上活躍的意識態,不是完全善巧,就是完全非善巧,它不可能(根據第二法則)包含兩者。因此,某個善巧狀態發生時,非善巧狀態不可能同時發生。一個於靈性有益的善巧意識態必然排除了每一個有害性的非善巧意識態以及後者所隨帶的一切非善巧素質(第三法則)。因此,他在做一件福德業的刹那,該福德行爲將自動地排除非善巧的意識、動機與相關的雜染。起碼在該刹那,意識將是清淨的。福德業的頻繁地造作,每一次都將排除雜染在造作該業時昇起的機會。
        因此,福德業的行持總是誘導短暫的淨化,這等事件的頻繁行持則誘導出多次的短暫淨化。不過引生某些更持久的果報,則另須其它原則,即第四法則。
        第四法則是,重複賦予力量。正如鍛煉某塊體肌,可以把它從孱弱無力的肌纖轉化成強大的力源,同樣地,反復修練個人的心理素質,可以把它們從沈睡的士兵再造成無敵的求道勇士。
        自我轉變構成了靈性生活的精髓,對這整個過程來說,重複乃是關鍵。正是重複使自我轉變成爲可能。透過重複的力量,純淨、善巧素質——信念、能量、念住、定力、智慧——的脆弱、柔軟之苗,才可能壯大起來,在覺悟的追求中長出主宰性的五根[indriya],或者在拔除雜染的戰役中,昇起不屈的五力[bala]。藉著對惡潮的反復抵制,對善行的反復作爲,能夠轉魔成神,轉罪犯爲聖者。
        如果說,是重複提供了自我轉變的關鍵,那麽可以說,是意志爲重複提供了賴以發揮效應的工具。意志對心續流施加著定向的力量,它從續流中昇起,根據它自身的道德基調,重導續流的方向。每一個意志的作用,隨著它傳入前湧的心續流而隱沒,同時又把心流推向自身的趣向。善巧的動機引導心流朝向善——清淨、智慧、終極自由,非善巧的動機則推動它朝向惡——雜染、無明、不可避免的綁縛。
        每一個意志的發生,都以某種方式、在某種程度上,修改著心靈生活,無論多麽輕微,因此任何特定時刻人的總體品質,是積累於續流之中的諸動機的反射與揭示。
        既然意志把整個心理流朝著它自己的方向推動,那麽是意志必須以重複之力加以強化。心理生活的改造,只有把意志朝善巧渠道引導轉變,才有可能發生。對意志重新定向的有效渠道乃是福德的修持。
        當意志被引向培育福德時,它將自然地妨礙雜染的湧流,增進心續流中儲存的尊貴品質的陪伴。在後者的溫和教化之下,清淨的因素將從沈眠態覺醒,使它們的存在成爲個性的習慣傾向。一個專注佈施的意志將引生仁慈與同情; 一個專注持戒的意志將引生無害、誠實、自制、真語、離醉; 一個專注修心的意志將引生平靜與洞見。信念、崇敬、謙虛、同情、勇氣、舍離,將會增長。意識將修得寧靜、輕安、柔韌、靈活、熟練。被這些善法淨化的意識將無礙地進步,經由定與慧的高等成就,達到精神修持的頂峰——涅槃。

(本文來自原作者文集《滋養根柢》。)


最近訂正 9-11-2008